華爾街日報:側載 Apps 也要付費給蘋果 – 流動日報

《華爾街日報》報導,蘋果計劃如何應對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DMA)。報導指出,儘管細節尚未明朗,蘋果可能會為在歐盟地區「側載」的 Apps 進行審查,並向開發者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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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和審查方式尚不明確

報導中並未詳細說明預期的費用和軟體審查將如何執行。在美國,蘋果計劃對第一年的訂閱收取 27% 的費用,若用戶透過應用程式外的途徑購買訂閱,則第二年起收取 12% 的費用。

歐盟未有明確規定

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似乎並未明確禁止對側載和替代應用商店收取費用。目前尚不清楚歐盟將如何回應蘋果就此事向其提交的報告,該報告將詳細說明蘋果對數位市場法案條款的回應。

EU flag

科技公司正尋找突破機會

報導還提到,其他大型科技公司正在準備應對蘋果被迫允許側載應用的措施。例如,Meta 正考慮一個系統,允許用戶直接從 Facebook 廣告中下載應用程式。Spotify 的計劃則更為簡單,該音樂串流平台將直接在其網站上提供應用程式下載頁面。

歐盟數位市場法案概述

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是一系列針對「大門戶」科技公司的規定。任何在歐洲擁有每月 4500 萬活躍用戶且市值至少 750 億歐元(約 800 億美元)的大型公司,都將被標籤為「大門戶」。目前,包括蘋果、亞馬遜、Google、Meta、微軟和字節跳動在內的六家公司被列為「大門戶」。

法案旨在確保公平競爭

這些法律旨在通過限制公司對其自有第一方服務的優先權,以確保公平競爭。預計「大門戶」企業必須在 3 月 7 日前遵守這些規定。未能遵守數位市場法案規則可能會觸發歐盟的調查,進而導致「行為或結構性補救措施」。

支付系統也受影響

根據數位市場法案,擔任「大門戶」的公司必須確保通過為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提供平等機會來確保公平競爭。這意味著,蘋果等公司將不得不允許第三方應用商店和 iPhone 上的側載應用,並且必須允許開發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而不是強制使用蘋果提供的系統。

去年 11 月,蘋果對數位市場法案提出上訴,主張不應被要求在其設備上允許替代應用市場。蘋果後來指責歐盟錯誤評估了其擁有的應用商店數量,澄清其實有 5 個應用商店,而非一個。

去年 9 月,蘋果獲得了數位市場法案的臨時豁免。該公司聲稱,其消息服務 iMessage 的規模不足以被歸類為大門戶服務。歐盟監管機構目前正在調查數位市場法案是否適用於 i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