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閃遊覽車遭開單? 警:在路口就已違規 – PEEKME

台中和平區台8線接近白冷冰棒前,假日經常聚集遊客,日前就有民眾開車經過,表示為了閃避臨停在路旁的遊覽車,結果壓到雙黃線開到對向車道,被開了一張紅單,不過,警方也調出當時影像,車主早在開過路口時,就已經違規了。

民眾收到紅單說他違規了,是沒有依照規定開入對向車道,讓他納悶,去調出行車紀錄器,發現上個月27日下午4點多,他開車在台8線上,經過台中和平東關路時,一輛遊覽車停在路旁白線,原來這位民眾當時,向左偏是為了閃避遊覽車。

周末兩天在台8線 白冷冰棒前,經常聚集不少遊客,警方當時就在路口處,架設相機取締違規,接著到後方進行交管,而警方也調出,在路口拍下的影像,當事白車駕駛,早在開過紅綠燈時,就已經跨越雙黃線,開到對向車道了,不過除了遭開罰單的車主,在他前方一連有好幾台車,都為了閃避臨停在路邊,佔用到車道的遊覽車,因此也有壓到雙黃線的情況。

其他民眾:「因為以那個遊覽車停在那邊的狀況的話,我們也沒有辦法去接受,因為畢竟我們是避過遊覽車,那你正常的狀況我們還是會閃那個遊覽車,因為畢竟不能讓它造成回堵狀況,因為那個沒有說真的吃過去很多,就是只是為了要靠邊,就有時候會不小心弄到(雙黃線)。」

但這讓不少人納悶,難道閃避違停車輛,遭開罰難道要自認倒楣嗎?

和平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曾憲晴:「如果行經車輛為閃避停放路邊之車輛,而有跨越雙黃線情形,如果民眾檢舉警方將視個案,是否有準備違規情形認定舉發與否。」

警方強調都會依照個案,情況不同去製單舉發,如果駕駛是為了閃避違規車,遭到開單的話可循行政救濟,去申訴來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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