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中午騎車出門,經過汐止新台五路時,被前方轎車擋住去路,年約60歲的他,就怕「超車」發生危險,選擇等「前車」動了,他再移動,沒想到停等18秒,被警方科技執法鏡頭捕捉,開處「臨停紅線」的罰單,他指控根本沒下車,怎麼算停車?
轎車卡在路口,機車騎士過不了,眼看左側車流不斷,就怕往左一鑽有危險,乾脆等前面的車子動了再通行,沒想到警方的科技執法鏡頭,一拍,再拍,接連四張照片,變成一張罰單。
當事騎士張先生:「前面那個,那個白色車,已經快啟動了,我如果等它啟動以後我再往左邊看,我會覺得比較安全,我不是年輕人,我也沒有辦法說,馬上就反應就是轉過去啊或怎麼樣,所以我一定會先停下來先看一下。」
回想被開罰的那天,中午12點多出門買午餐,經過新北市汐止新台五路,被前方車輛擋住,騎士停下來,卻六秒被拍一張,18秒過去被認定,在劃有紅線路段臨停,開罰三百元。
當事騎士張先生:「所謂的機車臨停,我也沒有離開車子,我也沒有停車的意願和意思,而且我安全帽也戴著,我雙手也在把手上面,怎麼去判斷說,我是要停車。」
記者李潔:「為了避免車輛違停,造成交通壅塞,從110年開始就已經展開科技執法,因此汽機車經過這個路段,不論是什麼原因,就算是只有一下下,停在紅線,只要停下來就會被開單。」
年約60歲的騎士指控,當下根本沒有停車的理由,僅僅被擋住18秒就挨罰單,警方解釋依照現行法令,紅線全日禁止臨停,代表無論停幾秒通通不能停,但對當事人來說年紀增長反應比較慢,當下就是想要等前面的車通過才要過,不想切進其他車道,擔心一不小心,被後方來車衝撞,難道這樣也被認定違規嗎?沒打算停車的「紅線臨停」,這張罰單送到手中,每看一次都覺得莫名其妙。